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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更新日期: 2012-12-13 访问次数: 39
 

关于转发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院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

根据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3年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工院委〔2012〕组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13年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选调生选拔政策性强,具有重要性和严肃性,应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校党委统一部署,具体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报名推荐工作。

二、传达落实。鉴于2009级毕业生分散在校外实践教学的实际,要充分利用各种平台做好宣传工作,公开选拔条件和工作程序,辅导员应将工作通知到每一个2009级同学。

三、资格审查。报名同学要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辅导员负责所带学生的资格核验,有关获奖资料、表现情况和学习成绩情况,需要提供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加以确认。辅导员要在核验的基础上,拟写学生资格审查和表现情况的报告书,亲笔签字后上交学工处。

四、严格程序。学工工作处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保证质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要求,1221初选四名候选人初步人选,上报学院领导,经院务会讨论确定推荐上报人选。推荐结果应在院内和网络张榜公布不少于7天的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请有关部门和个人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落实。

 

                    

       中共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2年12月11

附:
关于做好2013年选调生选拔推荐工作的通.doc
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