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更新日期: 2013-03-25 访问次数: 63

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校本部《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学院工作安排,经院领导研究决定,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1344(星期四)是2013年清明节。2013446日全体师生放假,共3天。

47(星期日)上课、上班,补上45(星期五)的课。43日(星期三)、44(星期四)、45(星期五)、46(星期六)的全校性公选课暂停,顺延一周。47日(星期日)的全校性公选课照常上课。

二、值班安排及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学工处应提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安全主题教育班会的形式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在假期不发生安全隐患事故。行政中心要做好校区的安全保卫值班工作,提前做好假期校区的安全巡逻值班安排。各系部办公室要在放假前安排专人检查假期断水断电落实情况,防止出现水电安全事故。

    (二)教务处和各系部要做好调课协调工作,并及时通知师生。

    (三)放假期间,各系部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
综合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