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管理

关于组织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课程重新学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更新日期: 2015-09-25 访问次数: 39

各系(部):

  为组织做好课程重新学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参加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须在10月10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报名表格(见附件2),报名前应到财务处缴费(10、11、12级80/学分;13、14电子通信信管121/学分,其余专业112/学分),缴费时间10月8日-10月10日,逾期不候。

  2、系(部)应合理组织教学,保证重新学习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组织工作。

  3、重新学习课程考试时间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教务处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