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到账资金的核对工作,将贷款资金准确发放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2015-2016学年第三批生源地贷款到账学生名单(附件1)的“到账金额”为学生生源地贷款经办行转账至学校账户的实际金额,2015-2016学年第三批生源地贷款到账学生核对表(附件2)的“金额”应与附件1中的“到账金额”保持一致。
3、到账学生名单里只有银行(社)名称的,或姓名有谐音字的不匹配情况,而又疑似该学生的款项,需学生凭电汇凭证去计财处核对往来号后送至资助中心张老师处。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