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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何婷怡等三位同学休学的通知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更新日期: 2016-12-15 访问次数: 44

我院2016级物联网工程专业1601班何婷怡(学号:3168908103;考生号:16350181150852)同学,因出国留学,申请休学,并征得学生家长同意。

我院2016级软件工程专业1603班罗钊民(学号:3168907313;考生号:16350322153715)同学,2015级电子信息工程1501班高莹(学号:3158901117;考生号:15140203152022)同学,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学习,申请休学,并征得学生家长同意。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四十二条应予休学情形之第(三)款“确有特殊原因,本人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的”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同意何婷怡、罗钊民、高莹等三位同学休学,休学时间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1月。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