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管理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更新日期: 2017-04-19 访问次数: 41

各系(部):

根据本学期校历及教学工作安排,定于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2017年4月24日—5月5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各系(部)务必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并将其抓好、落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召开期中教学工作会议

院分管教学工作领导组织各系(部)、教务处、信息中心、毕业与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对学院专业与课程建设、考务工作、实践教学工作、培养方案执行工作、学籍管理、听课制度、学生课堂纪律管理等工作开展研讨。

(2)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各系(部)总体教学工作的安排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进度表、教案、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等教学文件资料是否齐备,检查教学实际进度是否和进度表相一致。

同时全面排查我院教学基本条件的情况(包括教室桌椅、多媒体设备、机房、灯光照明等),并协调行政中心予以完善。

(3)评学评教

要求学生登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评教任务;要求任课教师登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完成评学任务,从教师角度检查学生出勤、纪律、提问、自主学习等情况。

(4)组织学生座谈会

各系(部)通过组织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学习动态、开学以来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座谈会记录并汇总至教务处(座谈会记录单见附件)。

(5)开展期中教研活动

主要开展期中教研活动,通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并做好教研活动记录。

二、时间安排

1.教学秩序检查,时间:4月24日—5月5日(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

2.评学评教,时间:4月24日—5月5日(第十一周至第十二周);

3.组织学生座谈会,时间:5月2日—5月5日(第十二周),各系(部)于第十二周前将座谈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报至教务处;

4.开展期中教研活动,时间:5月3日(第十二周)周三下午。

 

附件: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会记录单.doc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

教 务 处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