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告

关于办理2017级新生学生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更新日期: 2017-09-20 访问次数: 49

各学院:

  为确保2017级新生学生证制作工作的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证的填写(9月21日-24日)

  1、学生的学号须按教务处编排的学号予以填写;

  2、学生证的系别栏上应写明学院名称;

  3、学生家庭地址应按新生入学所在地填写,不得随意更改,否则无效;

  4、有需乘坐火车的务必准确填写乘车区间,填写内容为从福州站至学生生源地火车站,如所在市(县)无火车站,则选者邻近的市(县)火车站;

  5、学生证的填写应一律使用签字笔(黑色水笔),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不得涂改;

  6、学生证上须张贴一张1寸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7、请各学院辅导员务必对所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

  二、学生证的盖章(9月25日-30日)

  1、盖章时间见《2017级新生学生证办理时间安排表》(附件1)。

  2、盖章方式:由各学院新生辅导员负责,组织2-3名学生助理,准时到学校办公室用印室(行政楼十六楼)盖章,根据校办要求,盖章时要求出具加盖学院章的《学生花名册》(附件2),并将学生证按照《学生花名册》的顺序排序。

  三、火车票乘车优惠卡的办理(国庆放假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办理须知:学生证上家庭住址应如实填写,乘车区间应填写终点站而非中转站。电子表格上乘车区间也应与学生证上保持一致,正确的写法应为铁路火车站站名。站名后不要带县或镇名称,火车站站名后也不要加“市”、“县”、“站”或“车站”字样。例如“福州~九江”、“福州南~绵阳”设备可识别,而“福州市~江西省九江市”,“福州南站~四川绵阳青义镇”则无法识别。如因父母变动工作而需更改乘车区间的,需提供父母在外地工作、居住的暂住证复印件。

  2、办理方式:请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由新生辅导员负责收齐2017级新生需办理火车票乘车优惠卡的学生证,认真汇总办理火车票乘车优惠卡学生信息(请严格按照附件3格式要求登记,便于系统导入),并将电子档发至学工处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章,经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核后上交学工处,并在学生证盖章完成后将需办理火车票乘车优惠卡的学生证按《办理火车票乘车优惠卡学生信息》样表(附件3)的顺序排序交至学工处统一办理。

  附件1:2017级新生学生证盖章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2:学生花名册.xls

  附件3:火车票优惠卡样表格式.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