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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理工大学互联网经贸学院教学办
福建理工大学互联网经贸学院教务办的具体职责主要有六个方面: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学籍管理、教材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及考务管理。
(一)教学管理
1、根据专业培养意见及学院实际情况起草、汇编各类教学规章制度;
2、研究并提出有关教学工作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和调整、教学改革的意见,经逐级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全院开课计划、编排课程表及教学运行调度;
4、负责教学工作有关统计报表的编制;
5、负责兼职教师考勤、调课;
6、负责兼职教师课酬结算,报财务处核发;
7、负责教务处各类会议、活动安排、接待及记录工作;
8、组织各系编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汇总;
9、编制学期教学执行计划;
10、组织开展教研活动;
11、协助组织全院性的教学方面学术报告、学术座谈和学术交流活动。
(二)学籍管理
1、负责毕业文凭管理及发放工作;
2、成绩、学分统计归档;
3、学生缺勤统计;
4、负责学籍、学历和学位管理,负责学籍异动处理(包括转学、 转系、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做好与学籍相关的各类统计和分析;
5、负责辅修专业的管理工作;
6、负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三)教材管理
1、负责全院全日制学生教材的征订计划及教材招标和采购;
2、负责教材(讲义)和学生学习材料的验收、入库及教材库管理;
3、负责自编讲义、学生学习材料的供应计划及印刷管理;
4、负责教材(讲义)的集中发放和学生学习材料的日常供应;
5、负责建立各种教材账目;
6、负责学生教材代办费的核计报财务处核算;
7、负责供应商教材(讲义)款的统计、核价、报财务处核算。
(四)档案管理
1、编号、发放;
2、传阅;
3、公文处理;
4、报刊书籍管理。
(五)教学质量管理
1、负责全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立,实施教学质量的监控与管理;
2、研究制订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系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3、组织教学督导工作,联系福建工程学院本科评估督导部门;
4、负责全院教学质量信息的收集、处理、反馈,组织学生测评、督导组测评等;
5、负责教学事故核实、评估与处理;
6、负责有关教学的评奖工作;
7、负责本科教学评估的组织与实施;
8、组织全院的课程建设及其质量评价。
(六)考务管理
1、负责考试的安排及管理工作,做好试卷(题)库管理及调配使用;
2、负责全院性统考、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考试工作;
3、负责全校性选修课的报名、开课、成绩等管理工作;
4、监考人员安排和监考费的预算。
办公地点:行政楼301办公室
邮 箱:gmjwc@f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