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xxgl 更新日期: 2015-09-28 访问次数: 49
各系(部)、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4〕28号)精神和福建工程学院《关于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工院办〔2015〕8号)学校工作安排,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中秋节(9月27日)放假与周末合并,不另行补假。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10月10日上班。
二、调课安排
9月27日(星期日)原有安排的课由任课教师向系(部)、教务处申请补课;10月10日(星期六)上10月6日(星期二)的课。
三、值班安排及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学工处应提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安全主题教育班会的形式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在假期不发生安全隐患事故。行政中心要做好校区的安全保卫值班工作,提前做好假期校区的安全巡逻值班安排。各系部办公室要在放假前安排专人检查假期断水断电落实情况,防止出现水电安全事故。
2、教务处和各系部要做好调课协调工作,并及时通知师生。
3、放假期间,各系部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各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精神,杜绝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
综合办公室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