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 系统管理员 更新日期: 2018-03-21 访问次数: 222

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福建工程学院《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校办〔2018〕3号)有关通知精神和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18年清明节放假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1、放假时间:

  4月5日(周四)至4月7日(周六)放假,4月8日(周日)上班、上课。

  2、调课安排:

  4月8日(周日)上4月6日(周五)的课,4月8日(周日)有上课的班级由任课教师向系(部)、教务处申请补课。

  二、值班安排及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学工处应提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安全主题教育班会的形式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在假期不发生安全隐患事故。行政中心要做好校区的安全保卫值班工作,提前做好假期校区的安全巡逻值班安排。各系部办公室要在放假前安排专人检查假期断水断电落实情况,防止出现水电安全事故。

  2、教务处和各系部要做好调课协调工作,并及时通知师生。

  3、放假期间,各系部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各系、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

  综合办公室

  2018年0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