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运行管理

关于组织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课程重新学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国脉信息学院 更新日期: 2018-03-27 访问次数: 77

各系(部)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为组织做好本学期课程重新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1.要求参加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应到财务处缴费。缴费标准为:201280/学分2013201420152016电子通信信管三个专业121/学分,其余专业112/学分

缴费时间:42日—3日,逾期不候。

2.要求参加重新学习课程的学生缴费后,于44日前向教务处提交报名表格(见附件1

3.系(部)应合理组织教学,保证重新学习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组织工作。

4.重新学习课程考试相关事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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