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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潘梦桑等六位同学作退学处理的通知
发布者: 国脉信息学院 更新日期: 2018-04-24 访问次数: 293





闽工院信息〔2018〕综16



关于对潘梦桑等六位同学

作退学处理的通知


我院2014级软件工程专业1402班学生潘梦桑(学号:3148907257;考生号:14350181150952同学,20156月休学,休学时间为20156月至20165月,至今未提出复学申请。

2014级软件工程专业1403班学生余六秀(学号:3148907355;考生号:14350428150415同学,20169月休学,休学时间为20169月至20178月,至今未提出复学申请。

2015级软件工程专业1501班学生韦杰(学号:3158907146;考生号:15353104170043同学,20159月休学,休学时间为20159月至20168月,至今未提出复学申请。

2015级软件工程专业1502班学生陈菲玫(学号:3158907204;考生号:15350181152272同学,20173月休学,休学时间为20173月至20182月,至今未提出复学申请。

2016级物联网工程专业1601班学生何婷怡(学号:3168908103;考生号:16350181150852同学,201612月休学,休学时间为201612月至201711月,至今未提出复学申请。

2016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1602班学生梁琪俊(学号:3168901248;考生号:16532228150565同学,20175月休学,休学时间为20175月至20182月,至今未提出复学申请。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条例》(闽工院教〔201742)第十章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逾期2周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查不合格的”规定,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潘梦桑、余六秀、韦杰、陈菲玫、何婷怡、梁琪俊等六位同学作退学处理。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

2018419


抄送:校教务处、院领导、教务处、学工处、财务处、

保卫处、后勤处、图书馆、学生本人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        20184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