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2015-2017级 学生收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国脉信息学院 更新日期: 2018-07-05 访问次数: 4681


各系(部)、各科(室):

为更好地服务学院学生,方便学生缴费,现将2018-2019学年201520162017级学生的缴费事项通知如下:

  1. 学生缴费方式及注意事项

通过“支付宝”自主缴费,按照下图支付宝缴费操作流程,于91日开学前足额缴交学费及住宿费等。

如需部分缴费可点击以下链接,登陆华夏银行云缴费平台缴交部分学费(贷款、缓交等差额补交)

http://sme.hxb.com.cn/

二、缴费发票的领取:财务处会在开学后一个月内通过学院学工处将缴费成功学生的缴费发票发放到学生个人手中。

三、缓交学费相关规定

1、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由于其它原因,需要缓交学费的,学生本人应在缴清住宿费等非学费的基础上提出缓交部分学费的申请,详实写清还款计划,附相应权威证明,于报到日经学生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三天内交学工处统一核查。审核不通过者必须于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交各项费用。

2、个人缓交金额不得超过应缴学费的30%,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六个月,最迟必须在第二学期开学两周内缴清所有学费。住宿费不属缓交范围。

四、教材费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相关规定进行缴交,相关事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五、2018级新生收费工作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收费标准一览表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

财务处

201875


附件: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收费标准一览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软件工程

/.学年

12年级5040,34年级130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国际商务

/.学年

5040

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学年

5460

二、住宿费

/.学年

650(8人间)8706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