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国脉信息学院 更新日期: 2018-07-05 访问次数: 1012

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暑假相关工作,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关于2018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校办〔20188号)精神,经院务会议研究,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安排

1、学生暑假放假时间为77日(周六)——831日(周五)。

2、学生(不含2018级新生)91日(周六)——92日(周日)注册和集中学习, 93日(周一)开始上课。相关部门应按照校学工部具体要求报送学生返校情况。学生补考时间为98日(周六)、9日(周日)。

22018级新生98日(周六)报到、注册,99日(周日)开始入学教育和军训,108日(周一)正式上课。开学典礼和军训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教职工放假与开学安排

1、教师从79日(周一)开始休假。行政人员及教辅人员从79日(周一)起开始安排轮休。各部门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休假。全体教职工831日(周五)报到上班,人事办公室应于831日(周五)上午将教职工返校情况及时报告校人事处。831日(周五)起全体辅导员、行政人员正常上班,91日(周六)和92日(周日)按照正常上班打卡考勤。

276日(周五)下午16:40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期末教师大会;92日(周日)上午9:00在五楼会议室召开期初全体(含外聘)教师大会。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各部门暑假前要认真落实和做好本学期期末的各项工作,暑假期间合理安排人员轮休,确保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工作正常开展,并做好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期末考试评卷工作,任课教师应在考试后三天内报送成绩和相关材料。未办理延迟报送手续而擅自离校者(含外聘教师)将视情节予以处分或扣发课时费。教师要充分利用假期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认真备好新课;实验室人员要进行实验设备维护及实验室管理的有关工作;教辅、后勤、行政人员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计划做好教室、学生宿舍等场所设施的维护和修缮以及校园绿化管养等工作,认真做好2018年招生、宿舍调整、教学仪器设备的检修等工作,确保开学之前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2、学工处要做好学生离校前的安全教育,各专业辅导员要做好学生安全离校工作。要强调暑期的游泳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财产安全。要利用典型案例,教育学生明辨信息真伪,在实习、实践活动中防范各类诈骗行为。要加强与需要关注的各类学生群体家长的联系和沟通,确保学生安全返校。

各系(部)、教研室应在开学第一周前做好课程补考的安排组织工作。教务处和各系(部)、教研室要做好新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3、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饮食卫生教育。要特别重视防台风、防汛、防火、防盗和防暑降温等工作,切实加强用电、用水、用气和危险品等方面的管理;特别要注意关好门窗,拉下电闸,严防事故发生,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暑期校园的安定和稳定。同时,各部门要按照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的要求,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风各项工作及人员安排。在汛期及台风期间,各部门安排的值班人员必须上岗到位,履行职责。

4、要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教育与管理。各系(部)要指定专人负责,学工、后勤、保卫等相关部门要协同做好暑假留校学生的后勤保障、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5、暑假期间有关部门要继续落实好2015级学生工程教育与实践教学工作安排,凡参加企业工程教育与实践教学的学生要在825日前将实习协议交辅导员并报教务处备案,该工作由2015级学生辅导员抓好落实。

6、根据新学期开学初学生补考需要,学生公寓楼开放时间为830日(周四),图书馆开放时间为830日(周四)。

四、值班工作安排

单位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落实岗位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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