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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大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互联网经贸学院总管理 更新日期: 2022-12-05 访问次数: 10

各学院:

根据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的通知》(榕医保中心文〔2022〕69号)要求,现将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加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我校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包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预科生)、研究生。

二、参保标准

2023年度在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9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00元/人。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补助。

大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若大学生属于户籍地行政部门认定医疗救助对象(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可以选择在户籍地参保。不允许重复参保,不允许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三、参保登记与缴费 

(一)参保流程

1.参保信息采集

各学院一次性收集在校学生信息(不含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学籍地参保学生填写《批量城乡居民参保模板》(附件1)。生源地参保及弃保学生需填写《自愿放弃参加福州市大学生城乡医疗保险声明》(附件2),学院需核实学生未在学籍地参保具体原因并填写《2023年度学籍地未参保学生名单》(附件3),学院存档。

2.参保登记

2022年12月3日至2022年12月15日,各学院通过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网上申报平台学院账号将《批量城乡居民参保模板》(附件1)导入。(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网上申报平台网址:

https://fzyb.edtsoft.com:7200/fzjmonline/resident/yb/login.shtml)

3.暂停医保

为方便已毕业学生工作地、生源地参保,各学院应在2023年1月1日至1月10日将系统中已毕业学生改为暂停参保。操作流程:居民业务办理——增员减员申报——(批量)城乡居民暂停参保——中断原因:其他原因中断缴费。

(二)缴费方式

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26日,学院组织参保学生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1.移动缴费。下载闽政通APP、“e福州”APP、福建税务APP、云闪付APP,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福州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福建”微信公众号,或者通过福建省电子税务局、二维码扫码完成手机端缴费。

2.普惠金融服务点缴费。持相应的银行卡到普惠金融服务点进行刷卡缴费。

3.农行、农商行柜面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行卡前往农行或农商行柜面办理缴费。

4.上门申报缴费。持有效身份证件及银联卡前往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缴费。

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留存学生缴费记录截图。

(三)医保政策

医疗保险待遇等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指南》(附件4)。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e福州”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及所属管理部传真、电话、窗口申报办理。

四、材料报送及工作要求

学院通过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网上申报平台系统导出本学院已缴费学生信息(操作流程:学生人员列表-单位人员花名册下载-筛选出本学院缴费状态为“足额缴纳”学生名单)。在名单结尾处添加经办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打印加盖学院公章,并于2月20日前将纸质版名单(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参保工作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因疫情无法返校、实习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切实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务必做到应保尽保。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会适时公布各学院的参保情况。

医保相关工作咨询电话:22863312,联系人:郑帅。


附件:1.批量城乡居民参保模板

2.自愿放弃参加福州市大学生城乡医疗保险声明

3.2023年度学籍地未参保学生名单

4.2023年度在榕高校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指南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