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者: 互联网经贸学院总管理 更新日期: 2023-03-28 访问次数: 803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互联网经贸学院制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复试对象与招生计划

(一)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国际物流与跨境电商方向)

1、第一志愿报考互联网经贸学院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具体调剂要求为:

①初试科目为: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和2)英语二;②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达到2023 年国家A类线及以上,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双上线

3、物流工程与管理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以下简称士兵计划),初试成绩应符合《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复试分数线》的要求,具体要求总分不少于155分,单科(满分=100分)不少于40分,单科(满分=200分)不少于88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互联网经贸学院计划招生数为20人(另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1人)。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2,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情况,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二)计算机技术专业(区块链与智慧管理方向)

1、第一志愿报考互联网经贸学院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区块链与智慧管理方向),且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具体调剂要求为:

①原报考专业为工学门类(专业代码08开头);②初试科目为:1)思想政治理论、2)英语一或二、3)数学一或二、4)相关专业课程;③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达到2023年国家A 类线及以上,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3、互联网经贸学院计划招生数为5人。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为1:1.5,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情况,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设若干复试小组。同时,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成立复试工作巡查组。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复试巡查组由学院班子成员和纪检委员组成,负责全程巡视监督招生录取各环节的工作情况。

2、复试小组由不少于 5 名本专业公平公正、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授、副教授或博士等面试专家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 1 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复核、考场安排等相关工作。)

三、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考生本人签署“系原件复印”并签上姓名和日期)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

4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2023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9、“士兵计划”考生还应补充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的扫描件。《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具体范例请参考:https://yjsc.fjut.edu.cn/2022/0315/c1404a192773/page.psp

10、需要提供《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学生可以在“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常用下载-招生工作”下载。网址链接:

https://yjsc.fjut.edu.cn/1404/list.htm。

11、需要提供《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6份,学生可以在“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网站—学科与研究生”下载。网址链接:

https://hlwjm.fjut.edu.cn/2023/0328/c7669a212862/page.htm

需要提供1份《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学生可以在“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网站—学科与研究生”下载。物流工程与管理 网址链接:

https://hlwjm.fjut.edu.cn/2023/0328/c7669a212861/page.htm

计算机技术专业网址链接:

https://hlwjm.fjut.edu.cn/2023/0328/c7669a212860/page.htm

13、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1张黏贴于复试情况汇总表,1张由考生本人存放,体检时使用)。

14、申请初试成绩加分的考生,应提交相关申请纸质材料。未提交加分申请材料或材料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予认定。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上述相应材料提交本学院,学院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院复核,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

四、复试内容与方式

(一)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国际物流与跨境电商方向)

1、政治思想品德审查;

2、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方式为开卷笔试(可携带5本以内的书籍或其它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考试大纲见:

https://hlwjm.fjut.edu.cn/2023/0327/c7669a212706/page.htm

3、物流管理学,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大纲见:

https://hlwjm.fjut.edu.cn/2023/0327/c7669a212706/page.htm

4、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二)计算机技术专业(区块链与智慧管理方向)

1、政治思想品德审查;

2、Python程序设计,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考试大纲见:

https://hlwjm.fjut.edu.cn/2023/0327/c7669a212706/page.htm

3、综合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复试成绩的计算

(一)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国际物流与跨境电商方向)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物流管理学考试成绩×30%+专业英语读写能力成绩×1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占30%,专业知识及能力占50%,综合素质及能力占20%,思政考核以合格或不合格评定并采用一票否决制。。

2、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注: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二)计算机技术专业(区块链与智慧管理方向)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Python程序设计考试成绩×30%+综合能力面试×7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中,外语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占20%,专业知识及能力占50%,综合素质及能力占30%。政治思想品德审查为合格或不合格。

2、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注: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六、复试程序

(一)在互联网经贸学院网站上学科与研究生栏目公布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和具体的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安排,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以互联网经贸学院研究生招生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为准)按时参加线下复试。错过复试时间且未做合理说明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https://yjsc.fjut.edu.cn 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按照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要求提供纸质版,并按复试通知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四)考生分组及通知考试时间。 

1、对复试线内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往后按序递补至复试切线比例。 

2、汇总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并按初试分数进行蛇形排序分组,组内随机生成考试顺序。

(五)考生复试 

1、各考生应在考试时间前40分钟进入考场,等待考试。 

2、面试环节,考场助理引导考生进入考场开始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笔试环节,统一组织考试,考试时间3个小时。

(六)复试完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七)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按百分制折算初试成绩得到S1,所占百分比为60%;记复试成绩为S2,所占百分比记为40% 

2、入学考试总成绩为S1×60%S2×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九)复试完毕即统计计算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并于复试后23天内在我院网站公布。

七、体检

考生在取得拟录取资格后(以研招网招生系统的待录取短信通知为准),请在一个月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可先报送电子扫描版,待报到注册时再提交纸质版,具体以拟录取学院要求为准),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八、录取程序

(一)复试完毕,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名,并依据招生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高低,确定候补拟录取考生,在备注中注明“候补1”、“候补2”等字样,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争取到追加计划的情况下能按序补录。(注意:请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同时,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若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他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等以上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在我院向考生发出拟录取通知后,请考生及时确认录取,如果没有确认,就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1、复试结束后,我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公布复试结果。复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由研究生秘书电话短信通知考生,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进行确认录取。对未及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2、符合录取资格,但未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将按序进入候补队列,考生可自愿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学院不对候补考生能否实际递补负责。 

3、上报审批。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校研究生处。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上级部门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和福建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九、应急处理

在复试过程中,若出现应急突发情况,经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复试小组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复试。

十、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二)实行复试巡视制度。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复试监督工作。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四)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异议,可申请复议。

十一、考生复试申诉联系方式

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院长助理办公室:0591-88005915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办公室:0591-22863085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十二、其他

学院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 招生工作一栏下载,https://yjsc.fjut.edu.cn/1404/list.htm),明确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漏传播。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在新生入学后3 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院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本办法中未提及之处遵照《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互联网经贸学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互联网经贸学院

2023年3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