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

互联网经贸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突发情况应急预案
发布者: 互联网经贸学院学工办 更新日期: 2026-03-28 访问次数: 1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招生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有序性,确保实现“零失误、零差错、零泄密”的工作目标,结合学院互联网经贸学科专业招生工作特点,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互联网经贸学院研究生招生全流程工作,涵盖自命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组织、阅卷登分、复试录取、保密管理等各环节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四)工作原则

1. 政治引领,高度重视: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充分认识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挑战性,强化思想认识,主动谋划部署,勇于担当作为。

2. 预防为主,严防死守:树立底线思维,加强风险研判,提前排查各环节风险隐患,完善预防措施,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

3. 分工负责,协同联动: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加强统筹管理,各部门团结协作、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4. 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主体,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预案,高效有序开展处置工作。

5. 严明纪律,严肃追责: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纪委书记、研究生办秘书、导师代表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

1. 贯彻落实上级及学校招生工作应急处置要求,统筹领导学院研究生招生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置工作;

2. 分析研判招生工作风险形势,制定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

3. 统筹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解决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4. 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汇报突发事件及处置情况。

(二)专项工作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同开展工作。

1. 综合协调组组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成员:研究生办秘书、学院办公室人员。职责:负责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信息汇总与传递;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学校汇报事件进展及处置情况;负责应急工作的文件起草、资料归档;协调各专项小组之间的工作衔接;保障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后勤服务。

2. 考务与自命题应急组组长:研究生办秘书;成员:各系部命题教师代表、考务工作人员。职责:负责自命题环节风险排查与应急处置,如试题命制错误、试题泄露、试卷印刷装订问题等;负责考试组织环节应急处置,如考场设备故障、考生违纪作弊、试卷押运分发异常等;负责阅卷登分环节应急处置,如阅卷标准争议、分数统计错误等。

3. 保密保卫组组长:学院纪委书记;成员:研究生办秘书。职责:负责招生全流程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自命题试题命制、保管、押运、销毁等环节进行全程把关;处置保密工作突发事件,如试题泄露、涉密资料丢失等;负责考试期间考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置考场秩序混乱等问题。

4. 复试录取应急组组长:学院院长;成员:各复试小组组长、导师代表、研究生办秘书。职责:负责复试环节应急处置,如复试设备故障、考生突发疾病、复试评分争议等;负责录取环节应急处置,如录取资格审核异常、考生放弃录取资格引发的补录问题等;负责处理考生咨询、申诉等相关事宜。

三、风险研判与预防措施

(一)主要风险点排查

1. 自命题环节风险:试题命制不符合考试大纲要求、试题存在错误或歧义;试题命制、保管过程中出现泄露风险;试卷印刷、装订出现错页、漏页等问题。

2. 考试组织环节风险:考场计算机、网络、监控等设备故障;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不符或携带违禁物品;考务人员操作失误;考生突发疾病或违纪作弊等。

3. 保密环节风险:涉密人员保密意识薄弱导致试题泄露;涉密资料存储、传输、销毁不规范;考试期间考场内外串通作弊等。

4. 复试录取环节风险:复试试题泄露、复试流程不规范;复试评分标准不统一引发争议;考生资格审核不严格出现不符合条件者进入复试;录取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争议等。

5. 其他风险: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考试延期或取消;招生政策解读不准确引发考生投诉;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等。

(二)预防措施

1. 强化思想与纪律教育:定期组织招生工作人员、命题教师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招生纪律培训,强调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签订《保密承诺书》,明确责任追究机制。

2. 完善制度流程:制定《招生考试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各环节工作流程;建立自命题试题多轮审核机制,由命题教师、研究生办秘书多级审核,确保试题质量。

3. 加强风险排查:考前对自命题场地、考场设备、保密室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背景审查,确保人员可靠;定期开展保密风险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4. 强化技术保障:配备完善的考场监控、网络安全、保密存储等设备;对自命题系统、复试平台等进行提前测试和压力测试,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建立数据备份机制,防止数据丢失。

5. 做好舆情监测与引导:建立招生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关注网络、媒体等平台关于学院招生工作的信息;设立招生咨询专线和咨询邮箱,及时准确解答考生疑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四、应急响应流程

(一)应急响应启动

当发生以下突发事件时,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对应专项工作小组报告,专项工作小组核实情况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判形势,决定是否启动应急响应:

1. 自命题试题出现重大错误、泄露或试卷印刷装订严重问题;

2. 考试期间发生考场秩序混乱、大规模违纪作弊或设备故障无法正常考试;

3. 发生试题泄露、涉密资料丢失等保密突发事件;

4. 复试过程中出现评分争议、设备故障导致复试中断或考生突发重大疾病;

5. 发生重大网络舆情事件,对学院招生工作造成严重负面影响;

6. 其他可能影响招生工作正常开展的重大突发事件。

(二)分级处置流程

1. 一般突发事件(Ⅳ级)

定义:局部环节出现小问题,未影响整体招生工作,可由专项工作小组自行处置。

处置流程:相关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后立即向专项工作小组报告;专项工作小组迅速组织人员核实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处置;处置完毕后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备情况。

示例:单个考场监控设备轻微故障,考务应急组立即安排技术人员维修,同时安排专人加强考场巡视。

2. 较大突发事件(Ⅲ级)

定义: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影响部分考生或局部工作进度,需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处置。

处置流程:专项工作小组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事件情况及初步处置措施;应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资源,指导专项工作小组开展处置;处置过程中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报进展;处置完毕后形成书面报告上报。

示例:自命题试题存在一处歧义,考务与自命题应急组立即组织命题教师研判,形成统一解释说明,由考务人员在考试前向考生宣读。

3. 重大突发事件(Ⅱ级)

定义:多个环节出现问题,或单一环节问题严重,影响大面积考生或整体招生工作正常开展。

处置流程: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召开紧急会议制定处置方案;各专项工作小组按照方案分工开展工作,如暂停相关环节工作、组织人员重新命题、调整考试时间等;第一时间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件情况及处置方案,争取指导支持;处置完毕后组织全面复盘,形成专题报告上报。

示例:发现自命题试题泄露,立即封存相关资料,控制涉密人员;考务与自命题应急组组织人员在保密环境下重新命题;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学校调整考试时间,并向上级部门报备。

4. 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

定义:发生极端情况,导致招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处置流程:应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最高级别应急响应,暂停全部招生工作;第一时间向学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严格按照上级指示开展处置工作;组织力量做好考生安抚、舆情引导等工作;待事件得到控制后,在上级指导下制定后续招生工作方案。

(三)应急响应终止

当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招生工作恢复正常秩序,应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判后,宣布终止应急响应,并组织开展后续复盘总结工作。

五、后期处置

(一)事件调查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原因、经过、损失及处置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形成调查报告,明确责任主体。

(二)责任追究

根据调查结果,对在突发事件中存在失职渎职、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总结改进

组织召开总结会议,梳理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教训,针对暴露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招生工作制度流程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

六、应急保障

(一)人员保障

建立招生应急处置人才库,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和教师纳入人才库;定期组织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提升队伍应急处置能力。

(二)物资保障

配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包括备用计算机、打印机、网络设备、保密存储设备、急救药品、应急照明设备等;建立物资台账,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物资处于良好状态。

(三)技术保障

与学校信息技术中心、网络中心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确保在设备故障、网络中断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获得及时技术支持;定期对招生相关系统进行升级维护,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七、附则

1. 本预案由互联网经贸学院研究生招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相关规定与本预案不一致的,以本预案为准。

3. 学院将根据上级招生政策调整和实际工作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互联网经贸学院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