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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12月省高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互联网经贸学院总管理 更新日期: 2015-09-04 访问次数: 53

各CCT承办院校、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省高等院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以下简称“CCT”)改革,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切实做好各项安全保密工作,确保2015年12月份考试平稳实施,现将有关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1.考试内容:本次一、二、三级均为无纸化考试,考试内容按考试大纲要求执行。

  注:Visual FoxPro科目本次起不再组织考试。

  2.各承办院校务必于10月23日前将经教务部门盖章的一、二、三级考试集体报名单(请注明各级参加考试人数)、考生名册各1份及报考信息光盘1张送达或寄至CCT省考试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3.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15〕费79号)的规定,我省高校在校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的报名考试费不分等级,统一每生收取32元,其中考点留成15元/人,其余17元/人缴纳至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账户。

  户 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账 号:117130152200033583;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请在转账单的用途处写明:CCT考试缴费。

  二、考试工作

  1.考试时间:12月26日-27日,各承办院校应在12月18日前上报考试场次安排并严格按此执行(附件1);

  2.各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派人于12月23日到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报到,食宿地点:怡山大厦,12月24日到CCT省考试中心(工业路福州大学怡山校区东门国家大学科技园)接收所辖院校考试资料;

  3.各承办院校于12月25日到所属设区市领回考试系统安装调试,并使用模拟准考证进行测试;

  4.12月26日起,各承办院校按照考试计划实施考试;

  5.12月29日前各承办院校将考后材料直接送达或寄至CCT省考试中心。

  三、加强考场管理

  2015年6月的考试,我院通过网络监察及考场视频监控录像回放检查发现大量的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使用手机上传下载涉题内容并确认身份的考生,我院已经责成相关院校根据校纪校规进行处理。我院再次强调如下:

  1.加强考生的考风考纪教育,考生必须知晓《国家教育考试33号令》及校纪校规的相关内容;

  2.加强考生入场安检工作,考场必须设置违规物品存放处及金属探测仪,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无线视讯工具进入考场;

  3.系统管理员、监考及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原则上,除系统管理员外,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使用手机;

  4.选派有责任心的人员承担巡视工作;

5.考场视频监控数据应按照如下文件结构存放:


  以此类推(注:“考场01”可以使用具体的机房门牌标识,比如“701机房”);

  6.如使用移动硬盘上报视频监控数据的,请在硬盘表面粘贴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等标识,我院将在下一次考试随考试系统光盘返还;

  7.其他未提及的事宜请严格按照《CCT考务手册》及《2015年6月CCT考试组织实施情况通报》进行整改加强。

  四、联系方式

  1.我院社考处联系人:卢晟曦,联系电话:0591-86215721,传真:0591-86215725,邮箱:eeafj_skc@163.com,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编:350003。

  2.考试中心联系人:董正雄,联系电话:0591-87892187,地址:福州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怡山校区国家大学科技园228室,邮编:350002。

  附件:1.2015年12月省高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场次安排表

  2.省高等院校学生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承办院校名单

    附件.doc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