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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福建工程学院《关于2018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校办〔2018〕6号)有关通知精神,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18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及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放假安排
1、放假时间:
4月29日(周日)至5月1日(周二)放假,4月28日(周六)上班、上课。
2、调课安排:
4月28日(周六)上4月30日(周一)的课,4月29日(周日)有上课的班级由任课教师向系(部)、教务处申请补课。
二、作息时间调整
“五一”劳动节放假结束后,学院作息时间将根据《关于调整学院作息时间表的通知(闽工院信息办〔2014〕7号)》通知要求,调整为夏令时。(详细时间要求见附件)
三、值班安排及工作要求
1、各系部应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学工处应提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安全主题教育班会的形式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确保学生在假期不发生安全隐患事故。行政中心要做好校区的安全保卫值班工作,提前做好假期校区的安全巡逻值班安排。各系部办公室要在放假前安排专人检查假期断水断电落实情况,防止出现水电安全事故。
2、教务处和各系部要做好调课协调工作,并及时通知师生。
3、放假期间,各系部负责人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节假日期间各系、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要求,坚决反对各种不正之风。
特此通知。
3号--闽工院信息办〔2018〕3号 关于2018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福建工程学院国脉信息学院
综合办公室
2018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