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告

第十二届“优秀大学生群体先进事迹巡讲活动”暨2018年度寻访身边“最美学 生”活动方案
发布者: 互联网经贸学院总管理 更新日期: 2018-04-12 访问次数: 87

第十二届“优秀大学生群体先进事迹巡讲活动”2018年度寻访身边“最美学

活动方案

各学院:

 “优秀大学生群体先进事迹巡讲活动”已开展十一,逐渐成为学校展示学生良好精神风貌,树立学生先进典型,推进正能量汇聚的平台,它所倡导的“发现优秀、学习优秀、成为优秀”的“巡讲文化”受到广大学生的认同与喜爱,涌现出福建省首届“最美学生”施玲珊,福建省“励志先锋”黄振杭、黄振雄,以及校大学生男子篮球队等一批优秀大学生群体。同时为响应福建省教育厅寻访“最美学生”活动,进一步引导激励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努力实现自己的梦想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开展“有为担当,勇立潮头——2018年优秀大学生先进事迹巡讲暨寻访最美学生”活动,现将有关巡讲团成员暨最美学生遴选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关心集体,自觉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同学们的推崇和好评;

4、具有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具有道德感召力、影响力,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得到广大师生认可并具社会公信力。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现场感染力和表现力。

二、推荐条件

具备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主要事迹应集中在2015-2017年),可获推荐资格: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技活动或各类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

3、在各类运动竞技比赛中勇于拼搏、成绩优异,为校争光;

4、学业成绩突出、综合素质好,多次获校级以上表彰;

5、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做出突出成绩;

6、不畏困难,自立自强,感恩回报,表现突出;

7、在学校开展的“三个文明”创建活动中率先垂范表现突出者;

8、在社会工作中有创新活动、做出特别突出成绩者;

9、在自主创业活动中有突出事迹者;

10、考研取得优异成绩者。

11、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

三、相关要求

1、本遴选工作采取学院推荐与自主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学院推荐要求各学院推荐1-2名优秀学生,推荐对象以大、大学生为主,大有表现突出者也可同时也欢迎广大学生通过网络自主报名参与遴选。请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精心组织动员,做好优秀大学生暨最美大学生的遴选、推荐。

2、优秀大学生暨最美学生推荐材料含《福建工程学院“优秀大学生暨最美大学生”推荐表》、2000字的个人典型事迹(第三人称)和个人生活照3张,以电子版形式于418日前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gc@fjut.edu.cn,学生自主报名者,可将《福建工程学院“优秀大学生暨最美大学生”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自活动邮箱:2368954329@qq.com

3、学工部将于4月中旬统一组织筛选,确定入选的优秀学生名单,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并于4月下旬开展巡讲活动。

4、对于入选本次“优秀大学生群体先进事迹巡讲团暨最美学生”活动的学生,学工部将统一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活动联系人,陈德堃:22863313


福建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8411


2018.4.11附件2.第十二届“优秀大学生群体先进事迹巡讲活动”方案(OA).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