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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互联网经贸学院总管理 更新日期: 2022-04-14 访问次数: 82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福建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闽教高〔2021〕45号)、《福建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闽工院教〔2019〕33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升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有效性,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对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检查,具体检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办法

1.检查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期初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毕业设计(论文)动员情况、选题情况、任务书下达情况、开题情况指导记录等审阅情况、二级学院及专业教研室专题会议记录等。

2.学生座谈:随机抽查部分学生座谈,通过与学生交流掌握毕业设计(论文)在实验室、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场所中完成情况、课题工作量及进展情况、教师指导及批阅情况、过程管理和监控措施等。

二、检查安排

1.各学院自查阶段: 411日- 15日。各学院要开展自查,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应体现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保障措施和过程管理监控措施。

2.学校检查阶段:

学校于4月18日起将聘请校外专家对各学院进行检查,检查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3.检查反馈

教务处将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过程管理工作汇报会根据专家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学院针对存在的问题与建议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整改检查结果将作为各学院绩效考核的依据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抽检送审(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要求,学校从2022届开始试行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制度。

1.抽检对象及范围

各学院应针对2022届毕业生抽检毕业设计(论文),各专业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

2.检查重点

重点考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各学院可结合学科特点分别制定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评议要素。

3.抽检程序

各学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自行开展抽检工作,学校将于2022年4月中下旬发布具体的抽检办法。各学院将抽检的每篇论文送3位校内外同行专家评议(至少2位为校外专家)。原则上,校外评议专家应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具有硕士点授权高校、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经历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

抽检毕业设计(论文)被认定为合格(专家送审意见合格且学校查重复检合格)的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4.结果反馈与使用

抽检结果将影响专业招生计划、学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等;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抽检结果将作为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检查表(最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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